海关进出口监管条件
1、进口许可证
2、汽车进口许可证
4、出口许可证
5、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
7、重要工业品或外商或自动登记证明
8、禁止出口商品
9、禁止进口商品
A、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知单
B、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知单
F、频危物种进口许可证
G、被动出口配额证
H、文物出口证书
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J、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
K、非军事枪药进(出)口批件
L、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
M、保密机进口许可证
N、机电产品进口证明
O、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地方签发)
P、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Q、进口药品通关单
R、兽药进口报验证明
S、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o、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经贸部签发)
u、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保税式)
x、出口许可证(来料加工、招标、化武等)
y、出口许可证(所有监管方式)
http://service.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9409 上这个海关的网上查询网址输入对应的海关编码就可以知道要的监管条件了。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海关监管条件代码一览表
http://hi.baidu.com/my568/blog/item/2092183f74ba81ca7d1e7136.html
海关监管条件A、B,AB 是什么意思?~
1.监管条件a--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法定商检,进口商品按国家海关法规定要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才可以进口报关;
2.监管条件b--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法定商检,出口前必须取得所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才可以通关;
3.监管条件为AB--分别代表进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
扩展资料:
监管条件即为出口或进口的货物在交由海关监管前所需准备的资料。
具体代码
1:进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指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进口时由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根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凭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出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指列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的商品,出口时由商务部签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7:自动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由商务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管条件
一、含义及特点
出境货物通关中是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二、适就范围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正式启用“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三、写作提示
1.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另文下达)范围内的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对于出口到美国和巴西的货物,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在货物出口前,也口企业须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监督除害处理单位对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出口企业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未办理“熏蒸/消毒证书”出口产生的后果,由出口企业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