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开庭原告要说些什么吗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2
法律主观:
一、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1.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例如,避免被告出现两个住所地的情况。根据要求,提起离婚诉讼时,应提交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等。特别要注意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以免法院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据。
2. 规范书写起诉状。起诉状的书写应尽量套用固定的格式,并确保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和手机,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3.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由于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并且法院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建议原告尽量少列财产数额,以减少预交的诉讼费用。但如果协商一致,要撤诉,已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法院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要求原告补交诉讼费用。
4.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记住自己的案号,并及时询问案件何时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以便与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5.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有些特定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账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建议原告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要注意什么
1.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法院会在立案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2.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了解法院的安排对于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和成功率有影响,因此,及时与法官沟通是必要的。
3.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更能促使双方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三、起诉离婚开庭原告要说些什么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需要发言,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首先,原告应说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内容,如离婚的目的、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其次,原告应说出自己请求的理由,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理由等。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否则,没有证据支持的诉求可能不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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