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医生记录范文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0
一、确定参与病例讨论的人员范围,根据病情需要,可包括本科室成员、相关科室专家、院内及校内的医生参与。
二、跨科室的病例讨论需提前通知有关人员,明确讨论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参与者按时出席。讨论前由主治医师准备病例和必要的相关资料。
三、讨论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指派人员主持。主治医师负责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进行补充,并明确指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经治医师需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记录每位专家的发言和意见。主持人根据讨论结果,对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必要的检查进行总结。主治医师应将讨论要点简洁、准确地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五、各级医师需严格执行会诊意见。
六、病情追踪记录是指对病情发展至治愈、好转、危重或死亡阶段时,对先前病例讨论总结意见的补充或反馈。这部分记录应由负责患者的主治医师或教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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