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季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1
1、 "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厉期月度第一日之所属期月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 "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各列的填报:
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厉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各行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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