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种子法实施细则审定未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国家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
山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二章 林木良种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规划和本地需要,开展良种选育,引种驯化和良种推广工作,建立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等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基因库。第八条 林木良种的审定工作,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对审定通过的林木良种,由...
吉林省林木种子经营管理条例(1997修正)第二章 林木良种的选育和审定第八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营森林经营单位要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增加林木种子生产的投入,按照省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立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等林木良种基地。建立林木良种基地必须按国家有关林木良种选择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总体设计,并报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
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目录在品种选育方面,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主要品种,未经审定或未通过的种子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非主要品种则实行登记管理,要求提供详细信息并接受审查。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对主要林木种子生产者有严格的资质要求,包括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林木种子的采摘和生产需遵循规定,保证种子质量。林木种子经营...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林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木良种,是指经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者认定通过并发给合格证书的林木种子。未具有林木良种审定或者认定合格证书的林木种子,不...
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四)林木种子检验、加工和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者培训合格证明;(五)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人身份证明;(七)经营林木种子目录。经营林木良种的,还应当提供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推动林木种苗产业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玉米种子的国审和省审是什么意思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有利于产量、品质、抗性等的提高与协调,有利于适应市场和生活消费需要的品种的推广。在制定、修改审定办法时,应当充分听取育种者、种子使用者、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代表意见。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2018修订)第十七条 通过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可以在品种审定公告确定的适宜种植区域内推广,禁止在审定公告确定的适宜种植区域外推广。第十八条 市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京津冀及其他省际间的品种选育、品种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的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第十九条 通过市级审定的农作物...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 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应遵循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品种名称,并注明良种编号,不得使用良种或优质品种、速生品种、高产品种等字样。已取得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旦知悉其生产、经营的良种被依法取消或暂停决定,应在二十日内交回许可证或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视为未取得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