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还有被凌迟处死的吗?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7

在封建时代的中国,有很多的刑罚本身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直到现在人看来,很多刑罚依旧十分残忍。例如凌迟,而这种刑罚在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像凌迟这样残酷的刑罚也基本上都被废除了,现在的法律基本上还是以人道主义和人权为主的。这样的残酷刑罚也是不符合人们的道德观念的,但是恐怕大家都不知道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废除了这样残酷法律以后,还是出现了一次类似凌迟的处决,而被处决的对象就是汉奸张伯魁。


张伯魁本身出生于一个农民世家,他的家境十分贫寒,但他小时候却没有很多革命先烈那样的好学上进,他反而在这样的生活中选择了沉沦,不断的堕入黑暗。他从小在不断的打架中成为了一个社会的蛀虫,他横行乡里,是乡里人人都怕的一个角色。而在1935年的时候,他也凭借着自己的斗狠很成为了国民党县政府的一名巡警,也在当时国民党军扩编的时候,成为了一名国军士兵。但是他却没有像很多革命先烈那样为国而战,反而选择了向日本投降,成为了一名汉奸。


张伯魁在投降日军以后,很快就得到了当地伪政府的重用,被提拔成了县城的保安大队大队长,而他在当汉奸时间里,可谓是无恶不作,很多日本人都不做的恶事,而张伯魁做起来却十分的顺手。根据不完全的统计,直接或者是间接死在他手里面的革命烈士和无辜群众就超过了上百人。并且让他残杀民众的手段也十分残忍,他的做法引起了当地民众的强烈不满。


而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张伯魁却再一次投入到了国民党军的手底下,甚至一度成为了保安团的营长。他隐姓埋名,最后加入了晋绥军,而随着晋绥军的起义,张伯魁又成功混入到了革命队伍的内部。但是纸包不住火,心虚的张伯魁还是选择了潜逃,逃到了上海,在上海被人民政府抓住。而张伯奎被捕以后被押送回了巨鹿,当时的巨鹿县可以说人声鼎沸,人人都希望杀死张伯魁这个败类,民众们提出希望可以将其千刀万剐。但是当时的国家法律规定了,这些恐怖的刑罚都已经被正式废除了,不管他犯下的罪,最残忍的刑罚就是死刑了,是不绝对不允许被刀砍的。但是毕竟群情激愤,所以在最后情况下,民众和政府都做了妥协。


当时的人民法庭开了公审大会,张伯魁被和他的同党七人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随后这七人就被拉去枪毙,但是根据后来的消息,当时的子弹并没有直接打死张伯魁,而行刑队在射击完毕以后,都离开了现场,但是民众们自发组织在一起,千刀万剐了张伯魁,结束了这个狗汉奸罪恶的一生。但是像张伯魁这样的人,如此凄惨的死法,也可以说是死得其所,他被凌迟处死是绝对不冤的。



没有,这种凌迟处死的酷刑在新中国成立后就被废除了,我们新中国讲究文明,即使犯了很大的罪比如死罪也是枪毙。

新中国成立之后是没有凌迟处死这种刑法了,这样残忍的刑法已经被废除了,包括其他残忍刑法都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劳动改造,监禁和死刑。

没有,凌迟处死非常残忍,对人非常不人道,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后,没有凌迟处死这个规定。

并没有这种刑罚,因为这种刑罚是封建社会产物,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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